根据8月6日县地名委员会成员会议精神,为切实加强地名命名规范,嘉善县地名委员会分别于8月7日和8日,印发《嘉善县地名命名(更名)评审办法》(善地委[2008]1号)、下发《关于建立地名命名(更名)评审组的通知》等文件,建立地名命名(更名)评审制度。
通过建立县地名地名命名(更名)评审制度,对各类新地名实行评审组评审,进一步加强地名命名与更名的审核,以确保新地名命名符合法规和规则要求,实现地名规范化和标准化。
附:1、嘉善县地名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嘉善县地名命名(更名)评审办法》的通知
2、嘉善县地名委员会关于建立嘉善县地名命名(更名)评审组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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