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善县和平湖市开展“善平线”第二轮联合检查
发布时间:2008-6-19    阅读次数:     浙江嘉善地名网
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 根据国务院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检查实施办法》,按照省民政厅《关于做好第二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浙民区[2007]178号)和嘉兴市《关于开展全市第二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嘉政民基[2007]183号)的部署要求,3月20日,嘉善县和平湖市两县(市)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,由双方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同志参加会议。会上,专题研究部署“善平线”联合工作,协商成立“善平线”联检工作领导小组,讨论通过《嘉善县和平湖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。《嘉善县和平湖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经双方局长联合签发后于4月8日印发,“善平线”第二轮联检工作正式全面展开。
       “善平线”于1998年勘定完成,经两县(市)政府领导签署,并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生效(浙政函[2001]156号)。“善平线”沿线涉及嘉善县的惠民镇、大云镇和平湖市的新埭镇、钟埭街道,全长16. 535公里,全线共设置3个界桩点位(含南湖区、嘉善县、平湖市交会点1个)。2003年12月完成嘉善县和平湖市行政区域界线首轮联合检查工作,检查结果为界线清晰、界桩完好。
       为切实做好第二轮“善平线”联合工作,本次联检成立了由双方民政局局长任组长、分管领导 任副组长的联检工作领导小组。按照《嘉善县和平湖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,本次联检内容,一是宣传界线管理法规;二是对照《嘉善县人民政府和平湖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》及其附图、界桩成果表、界桩登记表,实地逐段、逐点详细核对界线走向,检查界桩和方位物等情况;三是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、严肃性和稳定性;四是检查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职责和界桩委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。
       本次联检方法,一是内业检查,主要由两县(市)民政局责任科室人员在室内相互通报各自界线管理现状,商定外业联检的时间、地点、方法和具体分工;二外业检查:由界线界桩管理委托单位、被委托单位、界桩管理员共同参与,严格按照界线联检工作内容对界线和界桩检查,并做好现场记录。
         本次联检时间,从2008年3月下旬开始至9月结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[来源:嘉善县地名办公室]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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